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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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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想逃。

一只耳老张冷哼一声,“敢反抗者,斩”

这一句斩字,充满杀气。

顿时那些人吓的不敢动了。

罗士信走到一个家伙面前,一手拎住他一只左耳,右手执刀,用力一划,顿时那只耳朵就被割落下来。

血涌出来,染红半边脸。

“别嚎了,自己拿布包着,少了只耳朵而已,死不了的。”老张看着那没了一只耳的人,脸却红的可怕,眼睛里甚至有股兴奋的光芒闪烁,让罗成看的大为惊叹,这一只耳何必为难一只耳呢。

罗士信割了一只下来,然后走向第二人。割耳朵,他就好像是在割牛吃的草一样轻松,并没有半点心理负担,罗成原本还担心小六心里会抗拒之类的,见此也松了口气。

片刻功夫,二十九个投降的贼匪都被割掉了一只耳朵。

二十九只血淋淋的耳朵被扔了一地,有个家伙还想捡回去,结果老张又瞪他了。

“这耳朵现在已经不属于你了,现在是我的,士信,拿个袋子装起来,一会找你姐夫登记验功,然后拿回来给我烧了做下酒菜。”

罗成心里一阵恶寒。

士信却又只是哦了一声,真找袋子去了。

剩下的一百多寨民,早已经有不少人吓的尿出来了。

“他们怎么发落”

王子明左手里拿着一个卷轴,右手提着一支笔,问。

“这些人也本是我大隋良民,只是弃籍逃隐,现在是黑户。把他们登记起来,连同这里开垦的田地也都登记在册。”

对这群可怜人,罗成却也没什么太过优待。

毕竟这群人说是逃民吧,其实也并不全是,他们一样偶尔会跟着贼匪们下山去帮忙。人便是如此,没有什么真正的好坏。

在这法外之地呆久了,便有了另外的一套生活方式和道德标准。

“先把他们关到俘虏营,安排他们每天在这里做工,把这处贼寨改建成一座补给兵站。老实干活的,给他们供应一天两餐,不老实干活的,饿肚子吃鞭子”

至于剿匪之后,这些人如何安排,罗成不管,也管不着,自有上面的政策。

现在,他没把这些人当做是贼匪全杀了砍下脑袋却报功,都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刚才可是有好几个老兵,瞪着这些人的脑袋比比划划的。

山寨攻破了,贼匪死的死降的死,寨民也全都成了劳工。

至于寨中的那点财产,当然毫无疑问全被收缴了。

只是让罗成有些不太高兴的是,攻破山寨的斥候队早已经把值钱的东西收刮一空并且私藏了,再次搜查并没有搜到什么值钱的东西,也就是些粮食、干肉之类的,然后就是些破茅草屋烂木头桌了。

看来这战利品也是个问题,需要好好提一提了。

“生火,造饭,今日就在这里休息”罗成颁下最新命令,引来战兵辅兵们一阵阵欢呼。

天色还早,但谁不愿意多休息会呢。

寨子里缴来的熏肉干鱼,直接就拿来下锅煮,罗成还让人把寨里养的一群养和几头猪也一起全杀了,这是首胜,自然要好好犒赏下大家。

第126章劫掠养兵

首战告捷,罗成便立即派人飞骑回报。

一面是报捷,一面是请功,另外还有向县令请求关于寨中的那些贼匪和逃民的处置。

章丘县衙里,接到捷报的张仪臣松了口气,面露欣喜之色。

“这个罗疯子,打仗剿匪果然有一手。刚出兵,第一天就已经攻破贼巢一处,了得。”

张仪臣的幕僚看过详细的捷报,也是惊叹不已。

“打仗他是有一手,不过做官他就不行了。他如今已经是代县尉,负责的本就是兵法士这块,捕贼剿匪,刑狱诉讼都是归他管。他倒好,攻破了贼寨,反倒要来问使君如何处置了。”

身为县尉,便要与县丞分管县中庶务,县尉正好负责这司法的一块。按理说,如何处置贼匪逃民,由罗成自己决定,然后把结果上报到县令这就行了。

张仪臣道,“罗成毕竟年轻,又是刚上任的代县尉,拿不定主意来问我,倒也稳当。”

幕僚又道,“看他的初步处置,倒也是不错的,就是还是有点过于轻了,这可于法不合。”

大隋立国以来,修订律法,虽然减少了许多肉刑之法,同时也删繁就简,让律法简洁了许多,可总体来说,法不容情,敢于触碰律法之人,处罚也重。

大隋立国之后,修订了两部律法,分别为隋文帝的开皇律和当今天大业天子的大业律。

在开皇元年,立国之初,杨坚就命高颎、郑译等重臣上采魏晋刑典,下至齐梁,沿革轻重,取其折衷,制定新律。

开皇三年,又以律尚严密,故人多陷罪,命苏威、牛弘更定新律,删繁就简,删去死罪八十一条、流罪一百五十四条,徒枷等罪一千余条,只留下五百条,计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和断狱,共十二篇。

开皇律还更定刑名为笞、杖、徒、流、死五种,废除了前代的鞭刑、枭首、裂等酷刑和孥戮相坐之法,并规定了讯囚加杖不过二百,执行杖刑时不得中途易人,又规定了八议之制,以维护贵族官僚地主的特权,还把北齐的重罪十条,发展为十恶不赦大罪,对于破坏土建统治秩序的行为加强镇压。

大业三年,杨广在开皇律基础上推出修订版,称为大业律,有十八篇,共五百条。

大业律比开皇律的刑罚还要更轻,并还对十恶罪行名目中的一些条文,表示宽刑。

比起魏晋南北朝时代,隋朝两位皇帝对于律法更宽松,可再宽松也不会对贼匪反贼们宽松。

按惯例,像是贼匪,被捕后罪行严重的要被处死,或流放充军。要么则是直接没为奴隶,打为贱民。

这次被俘的那些贼匪,基本上就可以按这个例子处置,连那些依附于他们的逃民,也一样可以如此处置,特别是这次的案子,又涉及到谋反做乱,更不能轻饶。

要知道,谋反可是十恶之罪,比贼盗重多了。

“那些人本也是良人,可却自愿放弃户籍,逃隐山中不说,还从贼,这就不能容忍了。”幕僚对律法这块是很熟的,“我建议对那些俘虏的贼匪全都处斩,而对那些从贼逃民,则全部贬为奴隶,打入贱籍,最好是直接列为私奴婢,公开售卖。”

幕僚建议把那些人贬为奴隶,然后卖掉,得了钱既可用于剿匪,还可以拿来打点下上级。

隋朝的奴隶很多,其中大部份的来源就是战俘以及贼匪乱民们。

据说在都城大兴,有四成的人口是奴婢,大兴城的贵族官僚士人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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