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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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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以后,大批破产的市民跑到南方去,起初是为了躲避债务,之后利用地理优势开始接受本土的委托,捕获奴隶运回本土卖给工厂。

不过第一次高潮跑过去的猎奴者,混出头的非常少,因为这波人说得好听是流民,说得难听是“暴民”,不给国家纳税的那种,所以他们居住的地方没有祭坛,没有祭坛的话,蛮族的诅咒与瘟疫,让这批猎奴者每年的死亡率高达70。

但是也正是要感谢这批猎奴者,正是他们筚路蓝缕的开荒,修建了基础的土路,开拓了小型的殖民据点,才为后来新一批猎奴者奠定基础,也就是钟铭七世祖多哥多这批人,这批猎奴者才是真正奠定捕奴事业的奠基者。

在多哥多这批人参与捕奴以后不久,有着官方身份的塔乌戈查也开始资助捕奴,用于捕奴的“塔乌戈查型灵门枪”在2508年应运而生,而在2510年时他更是推动悉伯官方承认捕奴事业,那些捕奴站点被正式设立为有祭坛的城市。

接着到2515年时,塔乌戈查法案的公布,标志着捕奴事业正式规范化,捕奴行为被迪马当时还是悉伯的首都规定为“劳动力中介行为”,而悉伯也不存在奴隶问题,那些被捕获的奴隶被称为“契约工人”。

对于塔乌戈查法案名称更改规定的成效如何从将近两百年后钟铭与胖商人的对话中也可见一斑。

不过实际从业者对其不感冒是一方面,而确实更改了蛮族奴隶们的前途也是另一方面,起码如今有理论上的出路了。

根据塔乌戈查法案中其他的相关规定,“契约工人”属于特殊工人,专门用于从事高危行业的工作,比如矿奴、掘灵奴等,工作满一定年限便可以被释放为正常人。

对于这条规定其实看看就好了,如今悉伯即便是“普通”行业的工人,只要进了工厂寿命就已经是倒计时了,如果没有猝死和事故的话,最多也不过十年左右,而这还是“普通”行业,“高危”行业就更不用提。

不过还是有一类行业例外,那就是原材料生产行业,这个行业所需工人数量多,报酬又给的低,不靠“契约工人”的话人基本招不到人,而种植主对于自己买到的“契约工人”对待态度会相对好一些,怎么着的也得做到期限满了才算回本啊

之后经过将近一百余年的开发,捕奴据点发展成小镇,小镇逐渐成为星罗棋布的城市,到了2602年时,悉伯正式将这些特殊的城市设立为“捕奴行省”,下辖3座城市,塔乌戈查、弗洛奇、裴思琪,这都是塔乌戈查家族的著名领袖。

捕奴行省不设立首府,并且自身业务形成竞争关系,这导致捕奴行省尽管与本土区别很大,分离趋势却比那些作为农业行省的行省还少。

而捕奴行省的三座城市各有千秋,塔乌戈查设立的最早,离本土最近,交通最方便,但是蛮族也最少;裴思琪和本土根本不接壤,想要将蛮族运回本土不是要经过塔乌戈查就是要经过弗洛奇,凭空就被抽掉了一层税;弗洛奇则介于两者之间。

以上是捕奴行省刚刚设立时的情况,而如今离捕奴行省的设立也又过去了八十余年,情况又大有不同。

南悉伯行省是个比较可怜的行省,作为悉伯起家时仅有的两个行省,南悉伯行省也算是辉煌过的,然而在悉伯扩张之后,南悉伯行高官条形的行政区划使得其交通不便,反而是直接与悉伯行省沟通更加方便。

这是悉伯起初制衡南悉伯行省分离的手段,可是这就苦了南悉伯行省,等悉伯的行省变得越发多以后,南悉伯行省自身被撕扯成不少部分,并且最关键的是,穷啊。

穷得发慌的南悉伯行省也把主意打到捕奴贸易上,因此在南方新设立了两个主城,达默泰做的是转手贸易,负责收购弗洛奇捕获到的贸易毕竟弗洛奇不把奴隶卖给达默泰,就得卖给塔乌戈查了,这想都别想。

南悉伯行省的另一个主城是路塞纳多,路塞纳多就不做什么转手贸易了,他也是一座专门用来捕奴的主城,被誉为从森林中开辟的城市,因为路塞纳多是砍伐掉南方无数苍天的树木才建立起来的城市,他捕获奴隶以后售卖给乌奇琴查。

至于捕奴行省,又过了八十余年以后,塔乌戈查已经不做捕奴贸易了,因为当地的奴隶已经基本被捕捉干净或者逃跑,没奴隶了,因此塔乌戈查如今一心做奴隶转手贸易。

捕奴行省又新设立了2座主城,分别是纳塔巴巴和马提库鲁夫,皆是当地土语转化而成,多数是来自琳娜行省的瑞英人建设的马提库鲁夫将奴隶售卖给琳娜行省的约鲁拉那多,而纳塔巴巴则将自己与裴思琪的奴隶售卖给塔乌戈查。

塔乌戈查如今已经隐隐成为捕奴行省的首府,便是连弗洛奇也不时将奴隶售卖给塔乌戈查,塔乌戈查会销售到周边的纽约曼多与孔奥,这两城作为最终发货源,可以说捕奴行省正在将周围城市给卷入。

以上便是如今捕奴事业的大致情况,而钟铭流利的介绍让胖商人不住的点头称赞,心道自己找的这位投资对象怕是相当正确,更重要的是钟铭一是身份低微便于掌控,二是年轻力壮充满闯进,不似那些暮气沉沉和老油条般的捕奴痞子一样。

第六百九十三章:恶兽出笼十六灵燧枪

上边说的皆是捕奴的历史,那如今捕奴应该要怎么捕捉呢

在那些双手不沾阳春水的绅士小姐们幻想中,还有游吟诗人的游吟诗篇现在应该叫小说了里面,猎奴者皆是带着一些与自己有相同志向、充满闯劲的好汉,带着捕奴队去荒野中搜寻蛮族部落,然后经过艰苦的战争挫败部落的抵抗,将其掠为奴隶。

如今的猎奴者,不过就是古老时代冒险家的新形容,经过艰苦作战取得了宝藏,回到家乡换回乡民的欢呼,只不过如今冒险家变成了猎奴者,宝藏变成了奴隶,但大体还是一样的嘛可是也说了,这只是悠哉待在本土的绅士小姐们闲极无聊才会有的幻想。

钟铭是亲自去捕获过奴隶的,每当他在大学城内行走时,时不时听到对捕奴的描述便是这些梦呓般的鬼话,言语之中是对猎奴者的希冀,觉得那是玫瑰色的毛先生雅,这时候钟铭就恨不得亲自上去拎着这群小鬼的衣领,再扇上几巴掌。

荒野何其之大,一队全副武装的捕奴队想要在茫茫荒野中找到蛮族部落,那岂不是要找到天荒地老那可是地广人稀的捕奴行省,而不是开发了上千年的本土

而且就算你走大运,气喘吁吁的找到蛮族部落了你还真直接去打要知道蛮族部落固然打不过国家,但总不至于连捕奴队都打不过吧别忘了一队捕奴队小的也就十几个人,大的几十个人,而蛮族部落至少是五十人以上。

好,就算那个蛮族部落费拉不堪人数稀少,就算你侥幸打赢了这个部落,那你能得到什么蛮族要是富裕的话就不会被称作蛮族了,而被你击败的蛮族部落,健壮的男丁估计不是战死就是逃亡,能被大战之后破败不堪的你捕获,基本都是老弱病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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