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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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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薄靳言:“旅行简瑶,这个月,我以前在fbi的同事出了三本新书,我必须在这个月看完。要知道,我跟他们之间的切磋,是全球顶尖犯罪心理学家之间的较量,你不为此感到兴奋吗”

简瑶:“”

然后就到了4月。

前几天,简瑶拿着资料去找他:“靳言,我很喜欢这个古城,现在去正合适。”当时那家伙把她抱到大腿上,一边兴致勃勃地玩她的头发,一边怎么回答的

“一大堆人造仿古建筑、盲目的游客和低廉劣质的旅游纪念品”

简瑶:“”

结果他还微微一笑,火上浇油:“事实上,我有更好的旅行地点推荐。hj中俄边境,新落成了一座监狱,重重安防,精美绝伦。并且接纳的全都是重刑犯。如果我们动作够快,还可以幸运的成为第一批访客”

第二天一早,简瑶就收拾行李,不声不响一个人来了古城。

恍惚间,车已停在警局门口。简瑶下了车,早有等在门口的刑警将她接了进去。简瑶想起这几天都被她拒之门外的薄靳言,几天都没有好好看过的薄靳言,心竟然怦怦地跳。

刚才电话接得匆忙,现在复又想起,不知道他被刑警队长当成嫌犯抓的时候,有没有吃苦头虽然这半年他也有在健身,还曾让她摸过手臂上的一小块肌肉。但据简瑶判断,那点肌肉,打一个刑警,还是打不过的。更何况是人家的刑警队长了。

这么想着,就走到一间屋门前。一个高大的男人走了出来,看到她,笑了:“是简老师吧,我是古城刑警一大队队长,方青。这么晚,辛苦了。”

简瑶忙跟他握手,笑道:“你好,我是公安部犯罪心理室,刑警简瑶,薄靳言的妻子。幸会。”

方青看一眼身后:“他就在里面。”

简瑶和他一起抬头望去,这是间并不宽敞的办公室,半夜三点,里头却灯火通亮,像覆了一层清透的水光。薄靳言一身西装笔挺,站在一面白板前,双手背在身后,手指还在习惯性的轻点着。他抬起头,看着白板上写着的一堆结论。那字如青松挺拔,那眼清澈如水。

简瑶远远望着他的样子,忽然觉得心里的气,就这么烟消云散。

或者其实在他追来古城的那一刻,就消了。只是,还是拉不下面子就这么原谅他而已。

她静静地望着他独立在灯光下的身影,心里忽然冒出个念头。

他也许一辈子,都要这么孤独地站在那个位置啊。直至乌黑的发慢慢染上鬓白,挺直的腰也会有佝偻的一天,而那双眼却始终清澈依旧。

察觉到身后的动静,薄靳言也回过头来,目光在方青身上一扫,就迅速落在简瑶身上。隔着十几米的距离,两人互相凝视着。

简瑶轻声唤道:“靳言”

他微微笑了:“薄太太,我很好,我没事。”

第5章

犯罪心理这玩意儿,每个警察上警校时,或多或少都选修过。在实际破案里,有时候也会用到,揣摩犯罪人心理、行为,作为推理的辅助手段。

但专家这玩意儿,方青还真没见过。

且听听看呗。方青和几个刑警,彼此交换了个眼色。那薄靳言倒是一副镇定派头,继续坐着喝茶。仿佛他们这样的刑警、这样的场景,他见多了。

午夜的风静悄悄,等待的时分,一切显得格外静。方青注意到,简瑶已经在薄靳言身边坐下了,打开电脑。薄靳言微微低下头,跟她说着什么。简瑶点点头,认真又淡然的模样,倒是跟薄靳言如出一辙。他们俩相处的模样,突然就令方青脑海里想到一个词:才子佳人。

其实曾经何时,方青也期盼过这样的爱情,有一个温婉可人的女人,陪伴自己。

可是,他后来爱上的女人,却是一只鹰。

方青自嘲地笑笑。

这时薄靳言开口了:“他是本地人,或者在本地生活过相当一段时间。并且是单独作案,年龄在20岁以上。

他是死者傅伟认识的人,或者至少是在古城有过接触的人。

案发当晚,他穿一件厚外套,后来丢弃。

他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并且掌握了一些实用的反侦查技能,似乎比较熟悉警方的办案流程。他很可能曾经因为别的案件,跟警方打过交道。譬如作为嫌疑人、相关人接受过警方调查。

他就居住在案发附近几条街范围内,并且不具备独居条件。

他没有工作,或者从事较低层次工作。

他行事大胆细致、计划周密,但精神亦极度压抑,有精神分裂迹象,但在工作生活中严格自控,不为人知。环境中一定有某件事,并且是对他的人生形成重大影响的事,造成了他的长期压力。

在傅伟到古城后,曾经接触过的人里就是你们已经查过一轮的那群人里,重点寻找满足上述条件的人,核查他们的不在场证明、寻找目击证人。你们很快会有收获。”

刑警们都安静着,方青也在沉思。

薄靳言的推理里,有一些他也有相同判断。但更多的是一个老刑警的直觉,不像他这样笃定。

而薄靳言顿了顿,似乎态度并不因刑警们的沉默有任何变化,不卑不亢,平静地开始解释:“案发时,深夜,大雨。傅伟夜归,我们都知道,案发点没有任何遮蔽物。所以凶手就在那里等着他。

一件厚外套,才足以把总长度为20-30厘米的刀藏起来。

傅伟在距离被杀点4米外,留下半个掌印。掌纹清晰,用力均匀,并且周围没有血迹。所以这是他还活着的时候留下的。他那天去过酒吧,喝过酒。这么大的雨,为什么在雨中隔了一段距离、突然停步,还用手撑在墙上因为他看到了自己认识的人,或者至少是在古城见过的人。

不是陌生人。你在雨夜看到陌生人,哪怕觉得奇怪,也只会擦身而过,不会为他停下。

傅伟手腕有搏斗痕迹,凶手的手腕、脸部等裸露在外的皮肤,有可能被傅伟抓伤。

凶手对这几条街的监控摄像头分布、道路走向、店铺开关门时间,以及那所废置的小学,都非常熟悉。说明他至少在本地生活过一段时间。没有帮凶,因为如果有两个人,以凶手的周密大胆,则完全可以采取更完美的作案方式,而不需要跑到小学校里换下血衣,并且导致留下痕迹。

他对尸体非常凶残,近乎失控,砍下四十多刀、刀刀见骨,并且并非出于掩饰尸体身份和关键特征的目的。冷静又愤怒,克制而疯狂,这样矛盾的表现,必然源自长期压抑后的极度精神扭曲。他的生活很不如意。他以这样粗鲁、简单的方式杀人,是出于本能。这样的人,在现实里不会从事需要复杂智力和人际能力的工作。以他的精神状态,也做不到。

他在小学校换装后,匆匆离开。没有逗留,因为以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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