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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手伸进袍袖一格格的小布袋里,从里面取出一个指甲大小的银色玻璃筒。这里面装有一种金属,一种极其特殊的、可以流动的金属,是我在那个小小的法师塔里提炼出来的东西。因为它的光泽看起来与白银是如此相似,我将它命名为“水银”。
这东西有毒,但如此少量的一瓶对人体却并无大碍。我小心地拨开上面的木塞,把它端端正正地放在木桌上,然后就拿起袍子走向珍妮的房间。
“先生”艾舍莉在我身后怯生生地问了一句。
“就让它放在那里。但是你离它远一点对,就是这么远。什么时候发现它动了,你就马上来叫我。”
“它动了”这个小姑娘红着眼圈,弄不清楚我说的是什么意思。她当然无法想象,一块看起来是装在玻璃瓶里的银子怎么会动。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可是,您今天晚上吃什么”她在我打开房门的时候又问。
真是一个麻烦的小姑娘。我无奈地叹了口气转过身:“不是还有两条半黑面包么那个就可以了。”
她的脸上又露出发愣的表情这些凡人啊。哪怕将生命里用于发愣和玩乐的那部分时间的五分之一用来做些有意义的事情,人生也不至于如此的灰暗。那种神态真把我当成锦衣玉食的贵族老爷了么
呵呵我受过的苦,可不是你们任何一个人能够想象的。
卷一黑暗之人第四十二章家仙子已修
补上了昨天少更的字数,今天的一会儿写。我被三江毙了。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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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妮的气色好了很多,但呼吸依旧若有若无。我又喂了她一些药剂,自己也喝下一点,然后就坐到床边的凳子上看着窗外的大雨发呆。房屋外墙上的爬山虎叶子被雨点敲打得不住颤动,混杂生长其中的野生蔷薇的花瓣也随着这豪雨凋零,只剩下一颗绿色的、像是小果实的花萼。雨水从窗户的缝隙里渗进来,顺着木质窗台流到地上,积下小小的水洼。
我忽然觉得日子像是回到了我还居住在古鲁丁海岸的时候我把那么多的时间用来发呆,用来坐在路边,用来进行一次又一次的试验、阅读艰涩难懂的魔法书籍和西大陆的通史。大雨真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它让人们不得不使自己空闲下来,然后莫名其妙地怀念往事。
其实我挺想去看看那个名叫罗格奥塔里佛斯的孩子,可我又不想把自己的鞋子和裤脚弄满湿泥。何况这家里唯一的雨披都被艾舍莉在之前卖掉了,仅凭一件牛皮披风可不足以阻挡这倾盆大雨。
于是我开始无聊地整理袍袖暗格中的东西。因为记忆了不少新法术的缘故,我得将它们存放的次序重新排列。这也是一门挺高深的学问因为不少材料相互之间会起反应,你必须一一记牢它们的性质,并且小心地不让它们接触。
我整理好了右边的袖口,又整理好了左边的袖口。然而客厅里的小姑娘依然没有动静。我担心她因为过于疲惫而睡着,于是推开了门打算亲自去看一看。但我的手刚刚碰到门把手,她压抑着音量的低呼就传了过来:“先生先生动了,它动了,它真的动了”
哈,好戏开场了。我一把拉开门,快步通过走廊走到了客厅里。
小姑娘此刻已经惊讶得语无伦次、满脸通红了。因为她看到的景象是,木桌上玻璃瓶里的水银表面忽然晃动了起来,接着又深深地陷了下去。在下一刻,一颗小小的、大约有米粒大小的水银圆球脱离了玻璃瓶,就那么凭空升了起来,接着晃晃悠悠地飞向客厅的东南角就像是那玻璃瓶里的金属忽然有了生命。
但在我的眼里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凡人看不到的东西,我可是能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一只小妖精,在传说中俗称家仙子。翠绿色的尖顶小帽子,翠绿色的弯头小鞋子,翠绿色的蝴蝶式翅膀,淡蓝色的皮肤一种讨人厌的小东西。它们也是妖精族的一员,并且与它们的表亲皮克妖精一样,拥有捉弄人这种可恶的爱好。
皮克妖精喜欢带人走错路,家仙子则喜欢把主人放好的东西,尤其是金属,藏到另一处。虽然它们会将人类居住的房子看作自己的家并且从不把钱丢到外面,但普通人类都很难发现那些他们丢失的、藏在房子某处缝隙里的东西实际上和被人偷走没有区别。
这就是为什么在某些时候,人类推倒一座房子时往往会发现意外之财那都是家仙子的杰作。这些小东西喜欢聚集在魔力比较充沛的地区,并且成对出现。到了冬天气温降低的时候则会陷入冬眠同它们偷来的小东西一起。
刚才这个小家伙试图把玻璃瓶里的水银偷走,却没有料到那看起来和银子一样的东西竟然是液体。最终它只用双手带走了一小滴,并且被这种有毒的金属熏得摇摇晃晃,估计得用上几天的时间才能重新恢复活力。
我目送着它一路飞上屋顶的房梁下的一个洞里,然后消失不见,对艾舍莉说:“喏,你的钱都在那里。”
她不可置信地看着我,愣了半天才问:“你”
“每个人都得有点儿小秘密。所以,去拿你的钱吧。”我向她微微笑了笑,因为她这种可爱的惊讶表情让我觉得挺愉快。
当我做出这些事情的时候包括顺便治疗了她母亲的痛风,看在美味的晚餐的份上给了她一枚欧瑞金,帮助她找到了丢失的钱财我可并没有那种“变成一个好人”的念头。大概仅仅是因为我不想让小女孩脸上愁苦的表情影响了我的心情,或是为了在某个无聊的雨天给自己找点乐子,我随手做了些在我看来无关紧要,对她而言却无比重要的事情。
我承认我前世所做的那些事可远远配不上一个“好人”的称呼,然而在某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