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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促的梆子声响了起来,黄宣将收拾干净的马鞍重新披挂在飞电身上,这是个技术活,好在有工作人员帮手,才不至于丢丑。
再次骑上马的时候,一身骑士服的黄宣也很有些“黄马王子”的样子,他缓缓的向起跑线驶去,一个穿着红色工作服的年轻人跑了过来,大声对黄宣道:“黄先生,马会最后统计,闪电与俄亥俄尖叫的赔率是赔15,现在外围一共有6000美金下注。
看起来,赤兔的胜利对赔率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不过黄宣更关心飞电的名字能把它翻成“闪电”的人,也真是省心。
在场的人稍稍增多了一些,大都是原本不喜欢赛马的家属。赛马原本只是聚会的一个借口而已,而有妻子或者儿女作伴,往往会让聚会气氛显的亲切一些,所以很多人会将时间放在冷餐会上,而不是赛马场上。
不过,美国人是喜欢数据的。就像是esn转播赛马,也总是整出些某某记录的噱头。若非如此,一次只要1分钟地冲刺,很难引起电视观众们的兴趣。
漆成灰色地栅栏挡在起跑线前,黄宣探头看去,很容易就发现又跳又叫的嘉拉迪亚,她的提包也不知丢去了哪里,淡黄色的坎肩被拿在手里当作小旗挥舞着,远远的看去。有如起舞的孔雀。
伯吉斯的脸色很不好,作为一名平地骑师锦标赛的获胜者,仅仅是参加这样小型地赛马比赛本身就是很掉份的事情。何况他还在骑着“俄俄尖叫”的时候输了,那可是日蚀马王然而。第二场地加赛对他而言,也只能算作是置之死地而后生,若非鲍勃以力相迫,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答应的。
一场3000公尺地比赛是很疲劳的,对于马匹而言。
黄宣高昂着头,俯视着周围的参赛者。飞电是一匹小公马。比起赤兔的骄傲。它有着更强的烈性,即便是在栏杆中。它也会下意识的驱赶其他地马匹,在马厩中,它就是1匹马占着5匹马地位置
发令员缓缓地将手上的彩旗举起,号角声再次吹响。
黄宣将脚用力蹬在马镫上,臀部微微抬起,试过两次之后,方才坐定在马鞍上,他轻轻地揉揉飞电的鬃毛,趴在它耳边道:“咱们可是要拿第一的。”
场边的彩旗开始舞动,在太阳的阴影下拉出长长的一串,观众席最高点的音响发出两声杂音,就听上一场的解说员,来自esn的米特用颇具激情的声音道:“女士们,先生们,你们即将欣赏到的将是一场世纪大对决,来自中国的重型马黄色闪电与日蚀短途马王俄亥俄尖叫,俄俄尖叫是一匹棕色的纯血马,其父亲是1995日蚀奖马王、年长马王雪茄,雪茄有8一级锦标赛的桂冠,包括久负盛名的育马者杯,职业生涯99998美金,噢,真是个吉利的数字。俄亥俄尖叫的母亲同样有名,它是来自爱尔兰的纯种传种母马,为库尔摩尔马场所有,身价3500万美金。”
米特停了一下,继续道:“我知道大家最为关注的还是来自中国的重型马闪电,不过目前,我们也没有更多的资料。这是一匹混血马,没有参加过任何一级锦标赛,也没有血统记录。今年两岁,呵呵,多么年轻的马驹啊,它还不适合参加这样剧烈的比赛,也许它与大多数的赛马都不同吧。
“2小时之前,同样是来自中国的重型马粉红兔战胜了俄俄尖叫,不过,是在俄亥俄尖叫并不擅长的3000尺赛中,现在,面对另一匹重型马,站在熟悉的1000公尺赛场上俄尖叫的表现。”
最后一声号角响了起来。旌旗猎猎,黄宣夹紧了马腹,手掌小心的在缰绳上打了个转,如果是正规骑师,完全是不必如此做的,可惜黄宣只是个业余选手。
米特知道在场的大多数人都很少甚至没有看过赛马,因此很有针对性的解说道:“1000公尺赛讲究的是爆马中最引人入胜的比赛,目前的世界记录是54秒,俄亥俄公尺赛中的最好成绩是58秒62,如果它马闪电将很难取胜。”
发令官高举旗帜,三名副手也将彩旗举了起来。
伯吉斯将腰深深的弯了下去,并不断的作着提臀的动作,比起上一场比赛,他显然用心许多。
突然间,发令官将旗帜重重的挥了下去,就像是斩刀一般。
栅栏轰然打开。
无须黄宣下令,飞电就像是箭矢一般的冲了出去。
35的重力消减,外带5的摩擦力加成,让飞电在第一个100位上只落后了半个马位。
这已经是优秀纯血马的标准了。
原本手撑在栏杆上欣赏的谢郝吃惊的抢过从人的望远镜,看着飞驰中的飞电,讶然道:“那匹马有多重”
“580斤。”从人迅速看了一眼手上的da。
“
eezg”谢郝赞美着道。
eezg是微风拂过,意指轻而易举地事,而在赛马界,通常是指拍卖前的展示。看起来,穆罕默德先生又对这匹马起了兴趣。
加上了反重力之后。黄宣地重量几近于无,加上一点点摩擦力加成。一骑当前,就如风驰电掣一般,仅仅200的距离,飞电和俄俄尖叫就将所有的马落在了5身位之后。
纯血马较小的身体有利于快速发力,其加速度也是各种马种中最快的,这一点在日蚀短途马王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黄宣完全依靠着“磁性吸附”固定着身体,将缰绳尽量的放松,飞电仿佛就是为赛场而生一般。驰骋中带着无限地兴奋。
如果是跑1000公尺的话,性能不良:在日蚀赛中。几乎每匹马都能跑进60秒大关,在这种高速运动下。黄宣觉得呼吸都困难了起来。
黑色的大框眼镜被颠簸地有些倾斜,黄宣顾不得去扶它一下,只是尽量伏低身体,减少风阻,在第一个百码线穿过之后,他就不必向前看了。
因为伯吉斯就在他的右侧。
“俄亥俄尖叫”领先“飞电”半个马头。但它的位置有些偏。如果飞电强行超过的话。黄宣就可能碰到伯吉斯的马镫和皮靴,在高速运动中。那绝对是一场灾难。
然而,1000公尺的距离转瞬即逝,住了去路地飞电也愤怒了起来,甚至想要去咬俄亥俄尖叫,好在它地头被笼头罩了起来,即便如此,速度也降了下来。
虽然只有1000公尺,但在极速赛中:心积虑地占据了头马的位置,就是想要将黄宣引入他地节奏,不过对赛马一只半解的黄宣却是茫然不知。
是强行插入还是从外线加速黄宣犹豫不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