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三堂会审——李达康!(上)(2/2)
有那么严重吗?!
但很快,他也恢复了平静。
他深吸一口气,缓缓抬起头,看向台上的众人。
“我接受组织的决定。”
“同时,身为一名党员干部…我相信组织会查明真相,还我一个清白。”
清白?!
呵呵…高育良真的想笑了。
这两个字儿…何其的可笑啊?
这件事情里…你哪来的清白?!
就你的所作所为,也配和劳资提‘清白’二字?!
……
紧接着,第二位起身的是…
汉东省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省反渎局常务副局长、兼职务渎职调查处处长——李天宇。
“李达康同志,我是汉东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调查局李天宇。”
“根据汉东省检察院院党组、省反渎局党委相关指派与委托,现依法就‘你滥用职权,导致吕州市金山县牛马村村支书郑大炮同志猝死’事件,向你了解情况,请你配合调查。”
“根据检查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你无权申请回避。”
“但你可以先进行自行辩护,或等待案件审讯结束后,在法检两院核验开庭之前,委托律师代为辩护。”
“同时,李达康同志,你有义务如实回答与案件相关的问题。”
“但…若隐瞒或作伪证,将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需要告知,根据龙国刑法第397条之规定,滥用职权造成他人死亡,构成犯罪。”
“主动交代,可以从宽处理!”
“抗拒调查…将加重处罚!”
同样是一个定性问题!
此次案件的直接发生的原因,并定性为李达康滥用职权所导致。
并在案件发生及处置过程中,李达康本人存在极度严重的渎职行为。
……
李天宇坐下后,第三位起身的,是汉东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王文生。
“李达康同志!”
“我代表汉东省委组织部,及部务干部监督处向你宣布!”
“根据汉东省委组织部下达的《汉东省管干部组织管理条例》、《汉东省贫困落后地区青年干部挂职管理规定》相关文件精神。”
“为确保省管区县干部遵守纪律、合规履职、防止违规操作,甚至是产生违法违纪,乃是是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
“现要求你,无条件配合省纪委、省检察院反渎局同志们的讯问调查!”
……
三人先后发言完毕,李达康的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
两大纪律监察机关!
外加上级组织人事管理机关!
已经直接定性!
自己还能辩解吗?
或者说,自己还需要…辩解吗?
面对一言不发的李达康,高育良自然不会让他保持沉默。
你以为……
这是是此时无声胜有声啊?
其实一开始,原本高育良并不想把事情弄得这么难看。
他只想就事论事。
但是李达康…白白错过了,至少两次机会。
第一次,是自己刚到金山县县委门口的时候。
如果这时候李达康能够像一个男人一样,挺胸抬头站在自己的面前。
自己还会高看他一眼。
第二次,就是在食堂准备用餐的时候。
自己已经明明白白的告诉易学习,并让他转告李达康立刻出现。
可是眼前的这李达康…呵呵。
他不信易学习敢不传达自己的意思。
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
机会给了,你不珍惜,就别怪我了。
既然你不想——‘就事论事’!
那咱们就好好——‘掰扯清楚’!
当然让高育良最终下定决心,一定要顶格处理的原因,不仅如此。
就在刚刚来的路上,自己通过爱徒们,从他们口中,得知了一个消息。
这个消息是自己的另外两个小徒弟余罪和简凡传递而来的。
正是这个消息,让高育良决定——火力全开!
于是乎,高育良开口了。
“犯罪嫌疑人——李达康!”
“我作为此次联合专案调查小组组长!”
“执行汉东省委省政府的工作指示。”
“并汉东省公安厅,对你致使他人意外死亡的案件,进行调查!”
“你——无权保持沉默!”
“首先,说原则、讲政策!”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其次,摆事实、讲道理!”
“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是你唯一的出路!”
“希望你珍惜组织对你的挽救。”
“同时…我也要告诉你!”
“任何人,都要遵守法律!”
“任何人,都要依法办事!”
“不要枉法犯法、自食其果!”
……
(旺财去吃口药,然后再写另一本…对不起各位老爷…抱歉了,让你们失望了。又变成了老拖更土狗了…唉!)
(为爱发电我是没脸要了,给点点催更吧老爷们!)